1名56歲的性侵兇嫌陳姓男子(以下簡稱陳男)到台北市某酒店消費後,愛上張姓女公關,殺人適用首案審理卻不滿對方拒絕出場,國民關刀持水果刀猛刺胸腹部7刀致死,法官還趁張女傷重倒地後親吻胸部、刺殺以手指性侵得逞,酒店將文章续写php源码檢方今(29)日依「加重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起訴;本案適用《國民法官法》,致死台北地方法院今抽籤分案。開放不過由於涉及性侵,旁聽本案將不開放旁聽。性侵兇嫌
案發過程為何?
陳男去年12月開始至張女上班的殺人適用首案審理酒店消費,事後對張女念念不忘,國民關刀經常上門點張女坐檯。法官張女發現陳對自己有意思,刺殺淘宝京东多多商城源码但她不願出場性交易,酒店將甚至請酒店幹部盡量避免陳點自己坐檯,陳男不滿,依然找各種理由聯絡張女。今年3月2日晚間6時許,陳男預先攜帶水果刀到酒店消費,表示是最後一次找張女陪酒,酒店人員先安排其他女公關拖延時間,另一方面也和陳男約好不能對張女做出過分行為。
然而張女進入包廂和陳男一路喝酒喝到天亮,隔天上午約7點45分,酒店即將打烊,陳男再度要求張女出場,我的世界主题源码雙方發生衝突,陳持刀朝張女腹、胸、頸部連刺多刀,酒店人員聽到張女尖叫聲衝入包廂,發現陳跨坐在張女身上,以手指性侵被嚴重刺傷的張女。因陳男當下喝醉,又背對門口,沒注意酒店人員已進入包廂,持續對受傷的張女侵犯。張女後來送醫宣告不治;陳男事後辯稱,因爭吵中張女叫他去死,源码仓库的发布分支才一時氣憤行凶。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加重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上午10點半公開抽籤分案,將由和股法官郭又禎擔任受命法官、庭長黃怡菁擔任審判長,法官劉庭維擔任陪席法官,並由法官洪甯雅負責陳的強制處分,裁定延押與否。
涉及性侵,將不公開旁聽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也說明,本案檢察官是以被告陳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嫌起訴,所以依照《法院組織法》第86條但書、《性侵害防制法》第27條規定,如何获取公众号源码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所以不可以旁聽。
而且涉及性侵害案件的卷證、筆錄及判決均遮隱被害人個人資料。另外依《性侵害防治法》第16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
國民法官也可能審不到
目前台北地方法院共有三個案件,第一案將在七月下旬審理,為酒駕致死案件。第二案為新店一男子砍殺父親的殺人案件。第三案則為此案。
由於此案為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首例涉及性侵的殺人案件。也有人擔心假如被害人家屬不願意性侵情節曝光,可否聲請不採取國民法官參審?北院解釋,《國民法官法》規定,符合該法第6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的狀況者,當事人(含檢察官及被告)、辯護人及輔佐人,有權利向法院聲請不採行國民參審,法院得依職權或依據當事人、辯護人、輔佐人的聲請,聽取其意見後,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根據《國民法官法》第6條第1項規定,符合下列狀況之一,就有機會不給國民法官審理:
- 有事實足以認定採行國民參審難以「公正」者。
- 採行國民參審可能危害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本人或配偶、8等親內血親、5等親內姻親或家長、家屬的生命、身體及自由等權利者。
- 案件情節繁雜或需要高度專業,非經長久時間顯然難以完成審判者。
- 被告若對被起訴的罪名「認罪」,經審判長告知通常審判程序後,依案件情節認為不採取國民參審比較適當者。
- 有其他事實可以認定行國民參審「顯不適當」。
該條文指出,法院在做裁定時,應審酌「公共利益」、「國民法官和備位國民法官的負擔」及「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而在裁定前,如果已經組成國民法庭,合議庭必須聽取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意見。一旦法院做出裁定後,當事人可提抗告,收到抗告的法院應即時裁定,如果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自為裁定(自行做出裁定)。在當事人抗告過程中,法院會「停止審判」。至於法院裁定前,已依法定程序進行的訴訟程序,效力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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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