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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网站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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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查处“DGC共享币”平台传销案 从“DGC”案看网络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案情简介
反传销网4月日讯年4月2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工商局接到举报,称许某明以购买DGC共享币名义介绍发展会员,涉嫌传销。经查,初步认定当事人涉嫌传销犯罪,好看的view源码并于年4月日将该案移送至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处理。经曲江公安分局对该案进行审查,认为不应对许某明追究刑事责任,年4月日将该案移交给曲江区工商局处理。
经查,当事人许某明自年月加入DGC共享币组织后,依托“DGC共享币”平台介绍发展下线会员。
当事人发展会员及非法牟利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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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工商局认为,当事人诛某明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许某明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万元。
本案是一种所谓加密虚拟货币型网络传销案。传统的传销具有组织严密、行动诡秘、杀熟、编造暴富神话、洗脑、高额返利、商品道具、价格虚高等特征,已被很多人所熟悉。与之相比,网络传销具有四大特征:
虚拟性更强。本案中,要成为会员首先要购买一定量的所谓加密数字货币。说到底,电子币就是一个虚拟的道具,还设立直推奖、层碰奖、点碰奖等获取电子币,刺激入局者发展下线,至案发当事人许某明虚拟层级达层,这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
更具欺骗性。本案中许某明介绍下线以购买GDC共享币融资获利。
隐蔽性强。传统传销一般都是找亲朋好友“杀熟”,大伙儿聚在一起培训、洗脑,虽隐蔽,实则招摇。本案中,当事人许某明要求加入者必须交美金兑元人民币为一单才可登录,而一般正常网站是不设这个门槛的。这其实是变相收取入门费,实质是掩盖其发展会员或下线牟利的本质。
无论违法者怎样花言巧语、手段翻新,都离不开拉人头、牟暴利这个传销欺骗本质。韶关市曲江区工商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许某明处以万元的处罚,是准确而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