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新社》及《Free Malaysia Today》11日報導,馬來「蚊型腳踏車案(basikal lajak case)」駕駛沈可婷在上訴法院推翻有罪判決後獲釋,西亞由三名法官組成的蚊型上訴小組一致同意撤銷2022年馬來西亞高等法院對沈可婷的定罪以及判處六年監禁的決定,因該指控存有所瑕疵。腳踏駕駛
檢察官稱,車案馬來西亞華裔女子沈可婷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魯莽」或「危險」駕駛,年獲雷神源码直接導致新山市8名騎著蚊型自行車(改裝腳踏車)的判無8名馬來少年死亡。
「《刑事訴訟法》第 163 條規定,罪法檢察官提出的官宣告自每項指控都必須具體,並且只能說明一項罪行。馬來就沈可婷而言,西亞她同時被指控『魯莽』或『危險』駕駛,蚊型我們不同意檢方對於沈可婷的腳踏駕駛雙重指控。」三名法官之一Hadhariah Syed Ismail表示。車案
柔佛州新山地方法院首次針對此案的年獲訴訟程序中,檢察官宣稱沈可婷的「魯莽」駕駛為導致意外的最大主因,在該次判決中,法官認為沈可婷並未違反交通規則,因此於2019年10月28日以表面罪名不成立並無罪釋放。hdmi 源码 dsd控方上訴後,檢察官則以「危險」駕駛作為起訴沈可婷的主要事由,但地方法院在2021年10月10日以證據不足為由,再次宣判沈可婷無罪。
直到控方再次上訴,柔佛州新山高等法庭於2022年4月13日判定沈可婷魯莽或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判沈可婷入獄6年、罰款6000令吉(約新台幣41296元),沈可婷提出上訴。超级群源码此次判決引起當時馬來西亞社會的關注以及華裔社群的不滿,部分馬來西亞華裔社群認為,沈可婷被改判有罪是因她的華裔身分。種族議題向來是馬來西亞社會最敏感的神經,但也有部分馬來人認為除了沈可婷,青少年的父母也須負起這次意外的責任。
「在判決的基礎上,高等法院法官只說沈可婷『根據指控』被判有罪,但沒有提及是卡神 源码『魯莽』駕駛還是『危險』駕駛。」如今,馬來裔法官Hadhariah表示。
她還指出,新山地方法官在2019年和2021年兩次宣判沈可婷無罪時,寫下了一份全面的判決書。三人上訴小組的法官皆同意地方法官針對該案的意見,因為該份判決書從各個方面評估了所有證據,而高等法院只強調沈可婷作為司機的行為,並未考慮到蚊型腳踏車的多品源码行為。判決書認為騎蚊型腳踏車的青少年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已構成危險,意外根本無法避免。
因此,上訴小組認為對高等法院對沈可婷的指控有所缺陷,駁回2022年4月13日的判決,沈可婷無罪獲釋。
「你現在是一個自由的人了。」據報導,法官Hadhariah如此告訴沈可婷。
判決結束後,沈可婷在法庭外首次對媒體發言,講述了她在這6年間因這場意外與官司所承受的痛苦與心情,她向事件中遇難的八名青少年的家人道歉,並一一念出死者的名字,她也承認自己的駕駛導致他人的死亡,但這起車禍意外並非有意的。
「我的生命無時無刻都被那天晚上所發生的不幸事件所困擾,我相信我會把這種感覺帶進墳墓裡。」沈可婷表示。
面對該案件的最終判決,馬來西亞中文社群相關新聞下,許多網友紛紛表示:「恭喜」、「正義必勝」等留言,也有網友表示希望該案件不要再牽涉種族議題,讓沈可婷未來能夠好好的繼續生活。
新聞來源:
- Court of Appeal frees Sam Ke Ting in ‘basikal lajak’ case(Free Malaysia Today)
- 'Basikal lajak' case:court of appeal frees clerk for reckless driving(馬新社)
- Driver in Malaysia's fatal 'basikal lajak' case walks free after Court of Appeal overturns guilty verdict(亞洲新聞台)
- 沈可婷案-撞上蚊型脚车根本无法避免-法官:除非車子能飛(星州網)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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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歐穎慈
核稿編輯:杜晉軒